陽泉市人民政府近日發布陽泉市空氣質量鞏固提升2021年行動計劃,其中指出:清潔取暖要與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鄉村振興工作有機結合,優先采取熱電聯產、獨立供熱鍋爐房等熱源供熱,鼓勵分布式供暖方式。采取工業余熱供熱的,熱源企業環??冃奖仨氝_到B級及以上,列入淘汰關停和產能退出范圍的企業不得作為熱源。用足用好我市煤層氣資源,因地制宜穩妥推進“煤改氣”工作。以生物質為燃料的取暖設施須符合節能、環保相關要求。做好清潔取暖補貼政策延續和宣傳,防止補貼退坡導致散煤復燒。
全文如下:
陽泉市空氣質量鞏固提升2021年行動計劃
為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鞏固藍天保衛戰成果,進一步提升環境空氣質量,為“十四五”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開好局、起好步,制定空氣質量鞏固提升2021年行動計劃。
一、主要目標
堅決完成國、省下達我市的大氣約束性指標。優良天數比例進一步提升,重污染天數較上年減少,各項指標改善成效得到進一步鞏固。市區年度環境空氣質量二氧化氮指標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二氧化硫指標達到一級標準,綜合指數在全國168個重點城市中排名前移,力爭穩定退出后20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量較上年下降2%以上。
其中,國控站點所在的城區、礦區、開發區年度環境空氣質量二氧化氮指標分別控制在37μg/m3、45μg/m3、40μg/m3以內,二氧化硫指標分別控制在18μg/m3、20μg/m3、21μg/m3以內;省控站點所在的郊區、平定縣、盂縣年度環境空氣質量二氧化氮指標分別控制在35μg/m3、39μg/m3、30μg/m3以內,二氧化硫指標分別控制在37μg/m3、40μg/m3、44μg/m3以內。各縣區年度綜合指數在全省120個縣區中排名前移,其中開發區、平定縣力爭穩定退出后25位。
各縣區約束性指標根據山西省下達的任務另行分解。
二、重點任務
(一)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再發力
強化源頭管控。嚴格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格控制高碳、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建設,為轉型發展項目騰出環境容量。除同一企業內部進行的不新增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外,市規劃區和平定、盂縣縣城規劃區(不包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平定經濟技術開發區、盂縣經濟技術開發區,“十四五規劃”新設定的工業園區)不再新布局包括產能置換項目在內的鑄造(不含高端鑄件)、水泥、有色項目,區域內現有產能只減不增。(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行政審批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大力整治結構性污染。繼續推進城市建成區及周邊重污染企業搬遷退出,加快清理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污染企業,推進重污染企業退城入園。按上級政策要求逐步退出炭化室高度4.3米焦爐。按照布局優化、產業提升、污染減少、能耗降低的原則,開展水泥行業綠色轉型升級。(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工信局負責)
充分發揮主要污染物總量約束對產業布局的優化作用。嚴格執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確保單個企業或項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符合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允許的排放總量要求。鼓勵開展城市規劃區及重點區域環境容量測算。嚴格落實空氣質量超標區域建設項目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倍量削減”,嚴格跨市域污染物削減替代,建設項目新增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原則上從本市域內削減替代,不跨市域轉入。(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二)工業企業污染治理再提升
啟動水泥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對有組織和無組織治理及清潔運輸等環節開展全過程、高標準、系統化整治,并因企制宜建設完善無組織排放監控系統。2021年6月底前各縣區將分年度改造計劃報市生態環境局,并納入資金申報項目庫。(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負責)
深入推進重點行業清潔生產。以能源、建材、有色、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為重點,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對企業實施清潔生產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和自愿節約資源、削減污染物排放量協議中載明的技術改造項目,協助給予資金和政策支持。已達標企業在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的基礎上,通過清潔生產技術升級改造實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削減量,可按相關規定將富余指標進入排污權交易市場進行交易,或用于企業自身發展所需的產能擴容所需污染物排放指標。(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負責)
實施工業企業環境治理、管理對標提升工程。分行業篩選并公布一批綠色示范企業,引導企業在環境治理、管理方面對標先進,實施全流程、系統化、精細化治理和管理,帶動全行業環境治理和管理水平提升。(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負責)
(三)散煤清潔替代再擴展
全面鞏固現有清潔取暖成果。組織開展清潔取暖“回頭看”,各縣區對“十三五”及2020年清潔取暖工作進行全面評估,評估報告報市清潔取暖工作領導組。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但不能穩定運行、存在散煤復燒現象的區域,要制定可持續運營方案。(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能源局及市清潔取暖工作領導組其他成員單位負責)
進一步優化清潔取暖路徑。清潔取暖要與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鄉村振興工作有機結合,優先采取熱電聯產、獨立供熱鍋爐房等熱源供熱,鼓勵分布式供暖方式。采取工業余熱供熱的,熱源企業環??冃奖仨氝_到B級及以上,列入淘汰關停和產能退出范圍的企業不得作為熱源。用足用好我市煤層氣資源,因地制宜穩妥推進“煤改氣”工作。以生物質為燃料的取暖設施須符合節能、環保相關要求。做好清潔取暖補貼政策延續和宣傳,防止補貼退坡導致散煤復燒。(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能源局及市清潔取暖工作領導組其他成員單位負責)
堅決杜絕“一刀切”。在清潔取暖工程不到位的情況下,不得簡單拆除群眾取暖設施、清繳采暖用煤,確保群眾溫暖過冬。清潔取暖改造已完成的區域,嚴格“禁煤區”散煤禁燒管控。(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加強清潔低碳能源體系建設,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嚴格落實煤炭消費等量減量替代措施。(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能源局及市直相關部門負責)。
進一步排查清理未按規定時限完成治理和淘汰任務的燃煤設施。(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四)運輸結構調整再突破
進一步擴大干線鐵路運能供給,全面推進煤炭(焦炭)、電力、水泥、煤化工等大型工礦區企業以及大型物流園區、交易集散基地新建或改擴建鐵路專用線。優化鐵路運輸組織,優先保障煤炭、焦炭、礦石、鋼鐵等大宗貨物運力供給,完善鐵路專用線共建共用機制。大力推廣新能源車輛,開展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建設。(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北京鐵路局石家莊工務段等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年貨運量150萬噸以上工業企業在完成鐵路專用線建設前,涉及公路運輸車輛2021年必須達到國五及以上標準,2022年起達到國六標準。其中,位于市規劃區的電力等行業企業,2021年10月1日起進出廠區大宗物料原則上全部采用鐵路或管道、管狀帶式輸送機等清潔方式運輸,公路運輸采用國六排放標準車輛或新能源車輛;不滿足上述清潔運輸要求的,重污染天氣應急執行相應的錯峰運輸要求。初步建成“天地車人”一體化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重點用車單位要規范建設視頻門禁系統,并與各縣區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警支隊負責)
加快推進重型柴油車升級。2021年7月1日起,全市范圍全面實施重型柴油車國六排放標準,禁止銷售不符合國六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車(生產日期以機動車合格證上傳日期為準,銷售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發票日期為準)。(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持續推進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2021年完成國家下達的剩余淘汰目標任務。(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負責)
強化在用重型運輸車輛氮氧化物減排。加強重型運輸車輛車用尿素加注監管,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企業免費提供車用尿素和加注服務。(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建立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登記備案制度。施工單位(工程建設單位)應在進入施工現場前,向所在地縣級生態環境部門登記報備計劃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相關信息(含設備名稱、編碼等)。生態環境部門要會同交通運輸、住房和城市建設部門加強對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狀況的執法監管,禁止使用超標排放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負責)
(五)城市降塵整治再精細
進一步提高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嚴格落實建筑施工揚塵整治“六個百分之百”措施,推行“陽光施工”“陽光運輸”。依法整治渣土運輸車輛,嚴查未按規定時間和路線行駛、沿途拋灑、隨意傾倒等行為。(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負責)
關停市規劃區(不含郊區)范圍內的各類露天礦,并對遺留場地進行生態修復或采取抑塵措施,各縣區可根據發展和環境整治需要擴大實施范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
持續開展城鄉環境整治工程,由城市主街道向背街小巷和街區內部延伸,由城市中心區域向城鄉結合部延伸,及時清理各類土堆、砂堆、渣堆、料堆、垃圾堆。(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定期通報省降塵量監測結果,降塵量最高值高于9噸/月·平方公里的縣區要開展降塵專項整治。(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三、重大專項
(一)以PM2.5和O3污染協同治理為重點,實施夏季攻堅行動
以化工、焦化、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和油品儲運銷、汽修噴烤漆等行業為重點,組織企業完成揮發性有機物自查自評自糾,整治源頭替代、過程治理和臺賬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推進低(無)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料生產和替代;改造升級低效治污設施,因企施策建設高效適宜的治污設施,保證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的收集率、去除率、運行率和達標率。2021年5月至9月,充分運用走航監測等手段,開展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檢查。會同氣象部門研究制定O3污染預警標準,建立O3污染應急響應機制。(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氣象局負責)
(二)以“兩高”沿線整治為抓手,打造山西東向沿線生態環境風景線
聚焦市域內一條高鐵、四條高速(石太高鐵、京昆高速、天黎高速、太舊高速和西外環高速)沿線重點嚴管通道,實施綜合整治。推進重點工程建設,持續排查“散亂污”企業,嚴防死灰復燃。拓展鞏固創衛成果,清理重點嚴管道路沿線各類不規范物料堆場,因地制宜實施高速高鐵沿線綠化美化工程,打造山西東向沿線生態環境靚麗風景線。(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夏季環境污染防治暨高鐵高速沿線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三)以消除重污染天氣為核心,實施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
實施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落實秋冬季建材、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差異化錯峰生產,修訂重點行業重污染天氣績效分級分類管控清單,強化差異化和精準管控;堅持提前預警、提前應對、定點幫扶、區域聯防、突擊執法、駐點監督、協商減排、定期調度機制,努力減少重污染過程發生次數,縮短污染時長,減輕污染程度。(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四)以聯防聯控為手段,推進重點區域協同管控
協同配合及完善太原及周邊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深化應急聯動。依托熱點網格系統劃定重點管控區域,突出常態化協同,開展跨縣域交叉執法、點對點精準指導。堅持本地治污與縣域聯防相統籌,責任主體單位與相關配合部門相聯系,重點區域突破與全域整體推進相協同,推進全市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五)以綠色奧運為目標,完成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空氣質量保障任務
全面落實國家下達的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空氣質量保障任務,制定我市空氣質量保障區域聯防聯控方案。開展分區分時段治理,賽前全面完成工業、散煤、重型柴油車治理任務。(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交警支隊等有關部門負責)
(六)以科技治氣為支撐,開展大氣污染防治關鍵領域攻關研究
開展重污染行業工業園區和城市主要道路、交通干線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加強大氣污染傳輸通道監測能力建設;完善揮發性有機物自動監測能力,提升PM2.5和O3污染精準溯源能力。強化自動監控、視頻監控和環保設施用電監控等物聯網監管手段和無人機、走航車以及衛星遙感等科技手段協同應用。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氣象監測網建設,完善集霾、空氣污染氣象條件、O3于一體的環境氣象預報服務體系;加強大氣污染成因氣象影響研究,積極開展空氣質量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提高氣象服務對區域大氣污染精準治理的科學決策支持能力。(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生態環境局、市氣象局負責)
深化大氣污染防治科研工作,組織開展大氣污染形成機制及防治策略、多污染物協同控制技術體系、重污染天氣預警分析和應對效果評估、重點行業環境治理與管理規范化指標體系等研究,強化“一縣(區)一策”、“一企一策”指導,常態化開展源排放清單編制、源解析等工作。(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生態環境局、市科技局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和治理責任。充分發揮各級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作用,全面落實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的現代環境治理組織領導體系,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統籌協調。各縣區及各相關部門要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將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任務方案化、項目化、工程化、清單化,納入本部門“十四五”規劃和年度計劃,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合力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落實。
(二)強化經濟政策激勵。保持財政資金支持力度,集中用于重點區域、重點任務。用好環境稅和排污權交易、碳排放權交易等經濟政策。
(三)強化幫扶指導和服務。要寓監督于服務之中,既要督促企業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又要深入企業加強指導幫扶和政策支持,主動了解企業訴求,積極向企業送法律、送政策、送技術,幫助解決具體困難和實際問題,做經濟高質量轉型發展的“助推器”。
(四)強化依法監管。嚴格規范執行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依法開展環境執法,為守法企業保駕護航。對違法排污企業要堅決查處,特別是對現場管理混亂、無組織排放嚴重的,偷排偷放、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屢教不改、屢罰屢犯的,以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不落實應急減排措施或超標排污的,要重拳打擊,落實企業治理污染的主體責任。